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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商或其代理人可自主選擇通關現場辦理申報手續。報關時應當按照品名、品牌、原產國(地區)、規格、數/重量、總值、生產日期(批號)及海關總署規定的其他內容逐一申報,并提供以下資料:
(1)合同、發票、裝箱單、提(運)單等必要憑證;
(2)進口飲料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進口商名稱及備案號、上一批次的進口和銷售記錄;
(3)輸出國(地區)官方簽發的《植物檢疫證書》,法律法規、雙邊協定、議定書以及其他規定要求隨附的合格證明材料(如衛生證明);
(4)進口預包裝干堅果原文標簽樣張、原文標簽中文翻譯件、中文標簽樣張;標注營養成分含量的,應提供符合性證明材料;
(5)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干堅果食品,應當提供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許可證明文件;
(6)涉及保健功能的,應當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許可證明文件;
(7)其他應當隨附的證書或文件。實施無紙化申報的應按無紙化相關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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