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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食品收貨人首次進口之前,應當向其工商注冊登記地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備案,并對所提供備案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為掌握進口食品進出口商信息及進口食品來源和流向,保障進口食品可追溯性,有效處理進口食品安全事件及保障進口食品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和《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進口食品收貨人首次進口之前,應當向其工商注冊登記地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備案,并對所提供備案信息的真實性負責。進行備案登記的流程如下:
1. 訪問境內進口商備案系統,在境內進口商企業端,申請提交備案信息。備案申請提交成功后,一定要記錄下生成的備案申請號與查詢號,以便于登錄境內進口商企業端系統時使用。
2. 向其工商注冊登記地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備案。本文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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