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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食品,指非本國品牌的食品,通俗的講就是其他國家和地區食品,包含在其他國家和地區生產并在國內分包裝的食品。
進口食品,指非本國品牌的食品,通俗的講就是其他國家和地區食品,包含在其他國家和地區生產并在國內分包裝的食品。對于消費者而言,最直接辨別食品是否為進口食品的方式就是看有包裝上有沒有標注“原產國”。而通常人們會以商品條碼是否為“進口條碼”區分,這是一個判斷的誤區。因為商品條碼采用國際通用的商品代碼及條碼標識體系,具有唯一性,并全球通行,它只表明該商品的注冊地,不代表產品的實際生產地
一.食品進口要具備的幾大要素:
1.國內收貨公司應該具備進出口權
2.食品流通許可證
二. 食品進口要準備的資料有哪些:
1進口商業發票(Commercial Invoice)
2詳細裝箱單(Packing list).
3進口購銷合同(Contract).
4原產地證明(Certificate of origin).
5原產地衛生證(Certificate of hygiene).
6海運提單(Ocean Bill of lading).
7成分分析報告(Report of analysis).
8生產國日期證明(Certificate of wine canned).
9生產商產品檢驗合格證明(Letter of Quality and Quantity).
10生產商出具的無木質包裝證明(Certificate of No Wood).
11如果包裝有木質包裝必須有“IPPC”標志。如無標志必須提供生產國熏蒸證明書(Original FumigationCertificate).
12生產商出具的對包裝物(食品瓶,紙箱)的健康無害證明(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 for foodcontact).
13原標簽樣張及清晰電子版
三.食品進口要辦理哪些手續:
1.進口單位應提供進口食品類輸出國(地區)產地證和衛生證明。
2.進口食品類(不包括免稅進口食品類)應根據我國《食品標簽通用標準》和有關 規定加貼中文標簽。
3.口岸進口食品衛生、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對監督檢驗合格的加貼“進口食品衛生監 督檢驗標志”,簽發衛生證書(正本、副本),監督檢驗不合格的不準進口。
4.海關憑對外貿易經濟主管部門簽發的進口貨物許可證和口岸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 驗機構簽發的放行通知單并征稅后驗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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